宁波市积极探索试行开发企业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一规一服务” 有效优化营商环境

发表日期: 2019/12/30 9:13:24 | 阅读次数: 10668 | 作者: 公积金中心 | 来源: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围绕“三服务”工作要求,充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不断完善开发企业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制度,有效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

规范合作,贷前管理更有序。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行为,今年6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宁波市开发企业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办法(试行)》。市中心根据该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关于明确开发企业新建楼盘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操作规范》),完善合作楼盘审查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明确开发企业合作条件、申请资料、合作流程、信息变更等内容。同时,通过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专业的评估公司参与相关合作楼盘的可行性评估,提升贷前管理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自7月以来,共审查合作楼盘30个,出具评估报告30份,签订三方协议98份,保证楼盘合作合规有序。

提升服务,营商环境再优化。自《操作规范》出台以来,充分打造利企惠商的政策环境,以“两减一增”让开发企业“轻装上阵”。一是资料上减重。《操作规范》中明确审查过程中开发企业需提供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8类资料,比以往减少了17种,切实减轻开发企业负担。二是流程上减负。开发企业可利用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信息注册和录入,由中心经办人员进行线上审核,提升办理效率。同时,根据开发企业申请情况,由评估公司进行上门调查与核实,无需企业多跑。三是时效上增强。明确了合作审查周期为每月一次,提高了审查频率。并对专业评估公司进行楼盘评估作出了5个工作日的时限要求,提高楼盘合作时效性。

加强管控,风险防控愈坚实。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根据风险防控、专业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风险管控的要求和途径。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合作楼盘审查按照分区管理原则,市中心负责海曙等市五区、奉化及各县(市)分中心负责本辖区内合作楼盘的审查,增强区域管理有效性。同时,重新聘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专家组成员,提高合作楼盘审查专业性。二是严格担保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开发企业信用状况良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拒绝或变相拒绝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情形等,并要求开发企业及其股东同意提供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三是增强合作流程管控。提出了暂缓合作的情形规定,包括是否违规使用监管资金、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楼盘停工等内容,重点关注监管账户资金流入与流出情况。在审查过程中,共发现4个楼盘项目存在可疑风险点,并进一步核实了具体情况,有效强化楼盘合作风险管控。